關于開展2022屆畢業生第一批申報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工作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的通知
學工處【2022】05號
各分院、2022年應屆畢業生:
為引導和鼓勵學院畢業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國家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中央高校應屆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科教【2021】310號)中《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實施細則》和《黑龍江農墾職業學院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為做好2022年應屆畢業生第一批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享受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工作單位所在地區和基層單位
(一)享受補償、代償政策的工作單位所在地區
1.中西部地區是指: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ㄗ灾螀^、直轄市)。中部地區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
2.艱苦邊遠地區是指:除上述地區外,國務院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
(二)享受補償、代償政策的基層單位
1.工作地點在縣以下(不含縣政府所在地)鄉(鎮、街道);
2.工作地點在縣級的鄉(鎮、街道)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等;縣城(及縣級市)的幼兒園、小學、中學、高中、中職學校,縣城(及縣級市)醫院以及縣政府派出街道(社區)、派出所、工商所等可以納入補償代償申請范圍。
3.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
4.工作地點位于西藏自治區(除拉薩市城關區所屬街道及堆龍德慶區東嘎鎮、達牧區德慶鎮以外)都可以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
5.符合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工作地點和工作條件要求的涉密單位,經學生本人承諾、單位確認,可簡化省略相關涉密的佐證材料。
(三)不可申請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的非基層單位
1.縣級以上(含縣級)各局(委員會、辦公室)、高等學校、公安機關支隊級以上(含支隊級)等不屬于基層單位;通訊、金融、煙酒(原材料種植工作除外)、機場工作、飛機及列車乘務、房地產及其相關產業等特殊行業不屬于基層單位。
2.實際工作地點位于下列“國家級新區”的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重慶兩江新區、蘭州新區、陜西西咸新區、貴州貴安新區、四川天府新區、湖南湘江新區、云南滇中新區、哈爾濱新區、長春新區、江西贛江新區、河北雄安新區等11個國家級新區。
二、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報條件
(一)學院全日制???022年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學習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三)畢業時自愿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三、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年限及金額
(一)學院畢業生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按照國家規定的??疲ǜ呗殻W制(3年)計算。
(二)學院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部分的國家助學貸款低于補償代償標準的,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部分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補償代償。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部分的國家助學貸款高于補償代償標準的,按照標準實行補償代償。代償的學費優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三)對獲得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畢業生采取分年度補償代償的方式,學生畢業后每年補償學費或代償用于學費部分的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1/3,(第一年補償33%、第二年補償33%、第三年補償34%),3年補償代償完畢。
(四)除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離開原基層單位外,對于未滿3年服務年限,提前離開基層單位的畢業生,取消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已提前離開基層單位,但未及時向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通告的,一律視為嚴重違約,國家有關部門將其不良信用記錄及時錄入國家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相關數據庫。
四、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報程序
學院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按以下程序向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申報材料:
(一)畢業生本人于6月25日前向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遞交以下申報材料,并向輔導員報備
1.《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和《黑龍江農墾職業學院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登記表》;2.畢業生本人與基層單位簽署的服務3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畢業生本人、基層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3.《就業證明》;4.對存在“二次定崗”的畢業生,需提交《二次分配就業證明》;5.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還需提交《基層就業學生國家助學貸款還款計劃書》,代償的學費優先用于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
(二)學院學資助管理中心根據上述材料,協調相關分院共同審核畢業生申報資格,6月底前將學院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三)學院收到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撥付的補償代償資金后,于15個工作日內返還給畢業生本人;
(四)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每年6月份對獲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畢業生當年在職在崗情況進行核查,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將當年在職在崗情況報送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五)對于弄虛作假的畢業生,一經查實,除回收國家補償代償資金外,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
五、申報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應提交的材料:
(一)《勞動合同》或《就業協議》電子掃描版和兩份復印件;
(二)《黑龍江農墾職業學院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登記表》(電子版和紙制版,一式一份)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電子版和紙制版,一式兩份);
(三)《就業證明》原件(一式兩份);
(四)《二次分配就業證明》原件(一式兩份,只有存在“二次定崗”的畢業生需提供);
(五)《基層就業學生國家助學貸款還款計劃書》原件(一式兩份,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需提供)。
六、工作要求
(一)各分院及輔導員要高度重視,做好政策宣傳和誠信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方式將本通知相關精神向2022年應屆畢業生傳達,確保宣傳教育無遺漏;
(二)各輔導員要及時準確掌握并記錄申報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生的相關信息,配合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開展相關審核工作。
注:所有電子版材料發致郵箱84373857@qq.com。相關事宜咨詢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趙清爽老師,聯系電話:18845577760。
附件1:黑龍江農墾職業學院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實施細則
附件2:黑龍江農墾職業學院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登記表
附件3: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
附件4:就業證明
附件5:二次分配就業證明
附件6:基層就業學生國家助學貸款還款計劃書
黑龍江農墾職業學院
學生工作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2年4月8日